国有资产管理处前身为资产管理处,与后勤处合署办公,2023年11月起独立设置。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,主要职责包括: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政策,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和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;统筹规划、管理和使用学校的国有资产,保障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;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评估、处置和监管,确保资产处置程序合法合规;协调处理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,维护国有资产的正常秩序。